近日,枞阳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紧密合作,成功处理了一起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事件。通过实施“惩戒与教育并重”的策略,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的监管秩序,同时也展现了司法系统的人文关怀。
社区矫正对象朱某自入矫开始便表现出明显的抵触态度: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直至最后期限才在多次催促下完成报到;在应被要求到司法所报到时,寻找借口拖延,并在报到当晚擅自前往江西省,经过司法机关的反复沟通才返回;返回后,其态度依然恶劣,甚至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威胁。
鉴于朱某的一系列违规行为,枞阳县社区矫正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了警告的纪律处分,并采取了包括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在内的多项监管措施,以加强对朱某的动态监控。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朱某的错误观念,县司法局和县检察院联合对朱某进行了专门的个别谈话教育。县检察院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对工作人员的威胁或报复行为,如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若不构成犯罪,也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县司法局则要求基层司法所要在严格执行法律的同时,关注矫正对象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助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此外,司法局还强调司法所在进行实地查访时,必须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同行,并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以确保安全防范,应对突发事件。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枞阳县在推进“严格执法与温情教育并重”的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个典型例子。通过强硬的法律手段与人性化的教育相结合,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传递了司法的温情,为保持社区矫正的稳定安全、促进矫正对象的改过自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未来,枞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加强与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完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