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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校园欺凌 枞阳警方行政拘留4人

日期:2018/6/6 8:51: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  【字体:

6月1日,枞阳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依法果断查处一起殴打在校学生的寻衅滋事案件,行政拘留4人,保持对校园欺凌事件的严打态势,有效维护了校园治安秩序的稳定。

2018年51117时许,桐城市鲟鱼镇人何某(男,16岁,无业人员)伙同吴某(男,14周岁)、王某(男,14周岁)、程某(男,14周岁,三人均为枞阳镇人,辍学)以锻炼身体为由来到枞阳某中学操场,正值该校某班级体育课下课。在老师和学生大部分离开操场后,何某为逞强斗狠,无故叫停该班学生小强(化名)。在小强不理睬他们后,何某伙同吴某、王某、程某对小强实施殴打,致其头部、颈部不同程度受伤。随后,枞阳派出所接到学校报警,民警迅速处警至现场,将尚未离开的4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

6月1日,枞阳派出所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后,报请县局批准,对违法嫌疑人吴某、王某、程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不执行)的处罚;对违法嫌疑人何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投送至枞阳县拘留所执行。(方娴、余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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