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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日期:2023/1/18 22:19: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  【字体: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70  0  0  0  0  2.70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无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单位2023年和2022年均未安排该项支出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3.57%,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枞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48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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